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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七章 老妈威武霸气!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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咬牙刷卡把三人的帐都结了,林琳走出了这家让她浑身不得劲的高档咖啡馆。

来到路边,林琳沉默了半晌,最终还是一招手叫来一辆出租车后,开口说道:“去花鸟鱼市场!”

出租车开的并不快,的哥也不是健谈的性子。于是林琳在这静谧狭小的车厢中更郁闷了,好半天才从背后的画袋里掏出一面巴掌大小圆镜,照着自己的脸看了半天后,恨恨的捏了捏最近因为吃了太多好东西而长出来的肉肉。

‘哼!不就是婴儿肥还没消么?我就小了嫩了怎么地?再怎么小,我的事自己也能做主!别小瞧人!’林琳捏捏自己的脸捏捏自己的手,看了半天把镜子收好后,就把目光望向了车窗外。

没多久,花鸟鱼市场到了。林琳早就是这里的常客了,她就跟很多女孩子似的,十分喜欢小动物。上一世她就养过狗(都是泪)养过猫(自己跑了)养过仓鼠(死掉了)养过兔子(被爷爷炖了)还养了一只小乌龟(失踪后再找到只剩个壳了)。

至于金鱼儿,还是小时候家里养过,只是怎么伺候都不生小鱼,等搬家后就不知道哪里去了。

这段日子林琳空闲下来,就又起了养狗的心思。在上一世她小时候家里养过狮子狗,是很小很小时妈妈在路边捡回的流浪狗。可是那狗估计是因为太老了就被主人丢了,在家里的细心伺候下,也只养了三年就老死了。

后来家里搬上了楼,就没再养狗了。一来楼上养狗并不方便,哪像住平房时,狗狗可以在院子里自由的跑啊玩的,场地大得很。可住楼后,房子总共就那么丁点大,感觉地方小了都不够狗狗跑了似的。

又有那只悉心养的狗狗老死了,也让一家人短时间没缓过来。偶尔林琳上学临出门时还会叫一声狗狗的名字,林老妈上班时还要频频回头看呢——就因为那只狗狗最喜欢在她们出门时跑着叫着送出去,不送出半个小区都不知道回家。

那真的是只好狗,没了十分可惜。

之后林琳上高中上大学,就都没养狗的时间和地点了。直到大学租房后,她才买了只哈士奇幼犬回去养。可她养狗没经验,不敢多喂,因为卖狗的人和兽医都说狗狗吃少了不怕,吃多了却容易肠胃受不了。

害她把狗狗养的瘦瘦的,可平时又十分精神好动,一直以为没什么问题。加上当时又不知道打育苗之类的常识,毕竟小时候养那只狮子狗时什么针都没打,狗狗还是健健康康的直到老死呢。

哪知道城市里的狗狗这么脆弱,也不知道是不是在外面玩时染了什么病,养了不过两个月就死了。

林琳大哭了一场,偷偷带着狗狗去了附近景色最好的一个公园,做贼似的挖了个坑把狗狗埋了。

后来男朋友为了哄她又买了只小串串,也不知道他是没当回事随便买的,还是为了省钱买了只最差的。总之送来了林琳就打算好好养了,虽然实在看不出这只狗狗是个什么品种。可惜,狗狗在家还没待过夜呢,就上吐下拉,连夜送去宠物医院,人家医生都不给治了。

说是这狗狗就是卖的时候被人打了针,强压着病体保证它暂时精神罢了。等药效一过,该怎样还怎样。医生还说这狗狗不是细小就是犬瘟,治好最少得上千,而它只是几十块钱的串串狗,给它治病那是得不偿失,还不如花治病的钱再买一只呢。

可它毕竟是只小生命啊,又被送给了她,是她的责任了。林琳最终还是决定治了,钱总能赚,一个生命没了却是真没了。

可惜想的再好,这只狗狗也没治好。它实在太小了,兽医说还不到一个月大,病的也太严重了,已经不吃不喝了。

这只狗狗死掉后,林琳把它葬在了小哈旁边,然后再也不轻易提养狗的事了。可她骨子里就有根倔筋,察觉到自己的不足后,那段时间干脆就泡在爱狗网上,把养狗狗的常识吃了个透。从如何购买挑选,一直到生育或结扎,全都吃到肚子里了,才又一次买了狗狗。

这次她是去往最正规的狗舍,先相中一只怀宝宝的大狗,然后等大狗生了狗崽后,又经常去看,直到小狗满月打过第一针疫苗,才抱回了家。

养狗狗时,第一年要打三针疫苗才能带狗狗外出,要不然防疫没防好,出去时很容易染病。

于是林琳就干脆除了抱着狗狗出去打针,就把狗狗放在家中,每次自己出门回来,都要换身衣服清理鞋子,养孩子也不过如此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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